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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天父的名(轉載)

讀經: 約翰福音十七章1至10節

當我們明白到,我們乃藉著禱告與慈愛天父相交,那是何等令人鼓舞的事情!然而,我們既有作神兒女的特權,就要承擔起作神兒女的責任,以致在生活言行上配稱為神的兒女。主禱文緊接首句「我們在天上的父」之後,便教導我們「尊神的名為聖」,這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其他福音書和不同聖經譯本的翻譯,對我們理解這節經文大有幫助。當代聖經為:「我們尊崇你的聖名」(太六章)、「願你的聖潔之名得著尊崇」(路十一章),還有「願你的名永遠被尊為聖」,或「願所有人都承認你的名和屬性是聖潔的。」

這句禱文對我們有甚麼意義呢?我們也許可意譯為:「願我作為你的兒女,我的所言所行都不會讓你的聖名或屬性受辱。」

韋柏夫(AlanRedpath)說得好:「我們在主日不斷重覆說『願你的名為聖』,可是,來到週間,卻在工作的地方或家中不斷讓你的名受到羞辱,那有甚麼意思呢?」當我們向神禱告說:「願你的名為聖」,那就意味著我們願意在言行生活中不斷彰顯神的聖潔屬性。我們去做任何事之前,都必須先反問自己:「此舉能否讓天父得著榮耀?讓神的名得著尊崇?」這是一個嚴肅而發人深省的問題。

那麼,「神的名」是代表甚麼呢?按照聖經的啟示,神的名乃代表著神的全部,包括祂的屬性、祂的權能、祂的信實等等。

例如,士師記六章24節記載聖經裡神衆多名字中的一個,基甸稱神為「耶和華沙龍」,意即「耶和華賜平安」。你的生活能否反照這個事實呢?當你遭遇逆境的考驗時,你是否經歷到神所賜予的平安,以致別人不得不承認你所相信的神,確是一個賜人平安的神?如此,神的名便得著尊崇;反之,便只會換來別人對神的訕笑,認為祂是「名不副實」的神。神的其他許多稱號,都可以用同一方式得著人的尊崇。

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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