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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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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8日星期二

基督是我們的辯護者(轉載)

讀經: 約翰壹書一章5節至二章2節

如果在神豐盛的恩典下,我們仍然失敗跌倒,那該怎麼辦呢?這些經歷在我們身上不難見到,且常常發生。

神早有預備。我們犯罪時,總有一位辯護者代表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求情。留意第1節說,神仍是我們的父,縱使我們犯罪跌倒,傷透祂的心,但祂與我們的關係不會改變。

這在地上的家庭裡可以清楚看到,孩子們常常做很多錯事,但他們仍是我們的孩子。做錯了事要去處理,但父母與兒女的關係不會因此就改變。

英文的新國際譯本將第1節翻譯為:「若有人犯罪,那義者耶穌基督將會代表我們向父神申訴。」

我們為何需要基督為我們申訴?因為那惡者撒但在神面前控訴我們,要神定我們的罪,將我們處死。但神的兒子卻會代表我們申訴說:「父啊,他是我們的兒女,我已經為他的罪受了刑罰,他的罪債已經還清了。」

如此,撒但的指控便宣告無效,我們的罪便蒙神赦免了。神竟然為我們預備了如此完全的救贖,實在令我們深深感恩和謙卑。基督已經在各各他山上,為我們作成這一切。我們還有甚麼缺欠呢?基督是我們的中保、代求者和辯護者。多麼完美的救贖啊!

反思:

當我們往後望,看見基督為我們受死,因而得著信心。

當我們往上望,看見基督為我們求情,因而得著確據。

當我們往前望,看見基督要為我們再來,因而得著盼望。

我們還有甚麼缺欠呢?

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

基督:我們的代求者(轉載)

讀經: 約翰福音十七20至26節

基督如今為信徒而作的第二件事,可見於希伯來書七章25節:「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代求。」那是甚麼意思呢?

代求者的工作,就是代表另一人辯護和求情,就如律師在法庭上代表當事人申訴一樣。那麼,耶穌基督的工作是甚麼呢?

聖經沒有詳細言明基督的代求工作具體是甚麼。祂已經藉著祂的受死和復活,完成了為我們代贖的工作。 然而,祂仍要幫助我們,與神有密切的交通。如猶大書所言,祂要「保守我們不失腳」(24節)。

新約中另有兩處提及祂的這項事工。在約翰福音十七章的主禱文中,基督禱告說:「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11節)「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15節)這無疑是基督今天不斷為我們所祈求的。

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至32節,基督對彼得的告誡甚為沉重,但卻同時帶給他莫大的安慰。「我已經為你祈求,西門,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撒但要試探所有的門徒以得著他們,但基督告訴他們,祂早已為他們禱告。祂說這話的時候似是早已逐一地為他們禱告,尤其是彼得。這也是今天祂在繼續為我們做的。

基督是在甚麼時候為門徒禱告的呢?是在試探臨到之前。今天為我們祂也一樣的在做嗎?是的。基督可以預見試探的來臨,祂為我們祈求,以至我們能面對試探和勝過試探。

基督就是這樣保守我們免於跌倒,直至我們將來上天堂。我們有何等奇妙的一位的大祭司啊!

2009年4月25日星期六

基督天上的事工:為我們代求(轉載)

讀經: 提摩太前書二章1至8節

作為我們信徒的大祭司,基督的身份可以用哪三個詞來描述呢?那就是:中保、代求者和辯護者。這三個角色又有甚麼不同之處呢?

「中保」的角色可以直譯為「中間人」。按照猶太人的婚姻習俗,男女雙方家庭一定會找一個中間人來代表雙方家庭,安排婚禮事宜。這個人代表其中一方來操辦整個婚禮,但必須是雙方都信任的。

無論信甚麼樣的神,從來人心裡都希望有那麼一個人能代表他們把他們的訴求帶到神面前。聖經中最古老的經卷約伯記,記載約伯呼求說:「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九33)約伯呼求的,就是一位中保。

耶穌基督是在神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祂那樣完美地修補了神和人之間的一切裂縫,以至我們可以因著祂直接來到神的面前,不需要再借助任何其他的人或物。祂身份的崇高,以至祂可以直接親近父神;而祂極至的謙卑,又使祂能緊握我們的手,引導我們去到父神的面前。

何等的奇妙,祂中保的職份永不改變。希伯來書七章24節清楚指出:「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第26節更是鼓舞:「像這樣……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讓我們今天為著基督再次感謝父神。謝謝祂賜給我們這樣一位中間人,一位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耶穌曾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我父那裡去。」(約十四6)感謝神,任何一個人都可以藉著祂去到父神那裡。

荒漠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