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

基督教新聞

2009年2月4日星期三

該如何處理犯罪的信徒?(轉載)

讀經: 哥林多後書二章4至11節

要處理犯了罪的會友,對任何教會來說都是棘手的難題。然而,為了整體教會、為了基督的聖名,甚至是為了當事人本身,教會都必須作出處理。加拉太書六章1節為我們提供了一個重要原則:「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讓我們細心思想這句話。
我們可以在哥林多前書第五章,找到今天這段經文的背景。當中涉及一位信徒與一位女士同居,但兩人並沒有結婚。教會知道這事,卻沒有作出處理。教外的人也知道這件事,當然對此印象不佳。

保羅曾經寫信提議教會的領袖與那位犯罪的弟兄面談,並將他逐出教會;但教會卻沒有這樣做。他們也許說:「我們的思想開通。」或「我們不想傷害弟兄。」

但保羅卻堅持要他們作出處理,他也許寫了另一封現已遺失的信去敦促他們。教會最終依照保羅的建議去做,將那個犯罪的弟兄逐出教會。結果卻出乎意外的令人振奮──那位弟兄竟然認罪悔改!

可是,當那位弟兄願意悔改時,教會卻似乎不大願意寬恕他。他們不明白教會執行紀律的目的,正是要挽回犯罪的肢體。

醫生為病人動手術的最終目的是甚麼?當然是為了讓病人盡快康復。教會執行紀律的最終目的是甚麼?就是要幫助犯罪的肢體盡快與基督及教會復和。保羅說:「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8節)就是去寬恕他、以愛心待他和挽回他。

失足的信徒需要我們去愛護、寬恕和幫助;當然,還可能需要作出嚴懲。但箴言二十七章6節說:「朋友加的傷痕,出於真誠。」

請再讀加拉太書六章1節。讓它深藏你心中,以致當有信徒失足犯罪的時候,你便記得他最需要是你的愛。

主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一三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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