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路加福音十九章1至10節
我們經常在報章看到失物招領信息,有些內容讀起來非常令人同情。例如「一位老婆婆在市場丟了錢包,裡面裝著她整個月的生活救濟金」;「一位遊客在公共汽車上遺失了所有證件」。有些時候,還會有寵物遺失或小孩失蹤的報導。總而言之,「丟失」,是一個讓人傷心的詞。
然而,對耶穌而言,最傷心的莫過於看見人類失喪。耶穌在祂的講道中,經常提到失喪的人。在今天的經文中,祂便直言祂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10節)。這句話究竟是甚麼意思呢?
「失喪」的原文直譯是「完全失去」。它在其他地方亦會譯作「敗壞」甚或是「滅亡」。它亦可解作「浪費」或「毀了」。我們有時會說:「我毀了這件衣服。」意思是說:那件衣服雖然存在,但已經沒有用處。
按照聖經的解釋,自人類始祖犯罪以後,人在神眼中已經是失喪的。他們失去了天堂的喜樂,並永遠與神隔絕。請記著,人類雖然存活在世上,但已經是毀了,是毫無用處的。
神造人,是要人與祂相交。可是,當人犯罪之後,罪便在神與人之間造成阻隔,使人失去了與神相交的特權。然而,神愛我們每一個人,看到人類失喪的光景,便差派祂的兒子來挽救人類困境。
神的兒子降世,正是為了尋找和拯救我們這些失喪的罪人。因此,只要我們願意接受耶穌為我們所作的一切,便可以得蒙拯救。我們這些罪人之所以能夠死裡逃生,完全是因為神愛我們,甘願讓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受死。羅馬書五章8節怎麼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哈利路亞!感謝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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