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約翰壹書一章1至10節
我們的語言中有許多美麗的詞語,例如愛、母親、家、憐憫、恩典等;但其中一個最美麗的詞就是「寬恕」。
你最先認識這個詞是在甚麼時候?是當你為自己做的錯事說對不起,你母親說她寬恕你嗎?你曾體驗過被寬恕的喜樂嗎?
也許,在成長的過程中,你已明白寬恕別人所要付出的代價。當你所愛的人做出傷害你的事,你要寬恕他的時候,你就深深體會到寬恕人所要付出的代價。因此,寬恕總是包含兩面:被寬恕的喜樂,以及寬恕人的代價。
這個詞意味著逐出、遣散,或是釋放,其實是兩個字組成的,反過來看,就是為了甚麼而給予,或用甚麼來代替。正如神賜下平安代替罪疚,以寬恕代替刑罰。
因著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而獻上自己,神便願意寬恕我們的罪,與我們和好。以弗所書四章32節說:「神在基督裡寬恕了你們。」聖經的整個觀念是要告訴我們,基督代替我們,接受了十字架的刑罰,為我們償還了罪的贖價。
如今,因基督已為我們還清了罪債,神便可以接納我們。當我們清楚看到自己正陷於罪的境況,而決心要脫離它的時候,只要我們願意接受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一切,我們就能得蒙神的寬恕。
當神寬恕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罪便被完全塗抹乾淨,然後,祂還會將基督的義賜給我們。這就是聖經所講的「因信稱義」。神以基督的義來代替我們的罪,真是何等大的恩賜!
反思的經文:
請翻看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看看神為你作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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