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約翰壹書一章5節至二章2節
如果在神豐盛的恩典下,我們仍然失敗跌倒,那該怎麼辦呢?這些經歷在我們身上不難見到,且常常發生。
神早有預備。我們犯罪時,總有一位辯護者代表我們來到神的面前求情。留意第1節說,神仍是我們的父,縱使我們犯罪跌倒,傷透祂的心,但祂與我們的關係不會改變。
這在地上的家庭裡可以清楚看到,孩子們常常做很多錯事,但他們仍是我們的孩子。做錯了事要去處理,但父母與兒女的關係不會因此就改變。
英文的新國際譯本將第1節翻譯為:「若有人犯罪,那義者耶穌基督將會代表我們向父神申訴。」
我們為何需要基督為我們申訴?因為那惡者撒但在神面前控訴我們,要神定我們的罪,將我們處死。但神的兒子卻會代表我們申訴說:「父啊,他是我們的兒女,我已經為他的罪受了刑罰,他的罪債已經還清了。」
如此,撒但的指控便宣告無效,我們的罪便蒙神赦免了。神竟然為我們預備了如此完全的救贖,實在令我們深深感恩和謙卑。基督已經在各各他山上,為我們作成這一切。我們還有甚麼缺欠呢?基督是我們的中保、代求者和辯護者。多麼完美的救贖啊!
反思:
當我們往後望,看見基督為我們受死,因而得著信心。
當我們往上望,看見基督為我們求情,因而得著確據。
當我們往前望,看見基督要為我們再來,因而得著盼望。
我們還有甚麼缺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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