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創世記三十九章
約瑟在法老的護衛長波提乏家中作奴隸時,年約十七、八歲。他除了牧羊,沒有其他工作經驗。他如今是一面工作,一面接受在職訓練;但不久便被擢升至管家的高位,負責管理主人一家的事務。
他為何會迅速獲得提升呢?請看第2和3節:「耶和華與他同在。」波提乏很快便看出,約瑟的才幹和品格從神而來。而且,他進一步發現,自己能夠凡事順利,也是有約瑟作他的管家。
基督徒在其工作崗位中的表現非常重要。運用神所賜的恩賜,可以作一個優秀並值得信賴的僱員。他的優秀表現,將成為他為主所做的佳美見證。
波提乏的妻子也一直關注約瑟;她並非欣賞他的表現,而是想引誘這個俊美的少年。
她是否只引誘了他一次呢?不,第10節告訴我們,她天天引誘他。被引誘一次而堅決拒絕,跟天天被引誘卻不犯罪,是極其不同的兩件事。
約瑟怎樣處理呢?他是一個只有二十來歲的單身男子,又是獨自一人在他鄉,一切客觀條件都似乎縱容他犯罪:「幹吧!沒有人會知道的!」
但約瑟提出三個有力的理由來拒絕犯罪。第一,他的主人信任他(8節);其次,「妳縱然感到生活沉悶,妳縱然很有吸引力,但妳已是一個已婚的婦人」(9節);而最重要的是,約瑟說:「我不能犯這大惡,得罪我的神。」
他用行動來回答試探:跑到外邊去。許多時候,當試探臨到,最佳的對策就是像約瑟一樣逃跑離開。
緊記保羅的教導:
「你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提後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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