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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09年6月2日星期二

神做了甚麼?我們該做甚麼?(轉載)

讀經: 彼得後書一章3至11節

毫無疑問,我們的神是一個厚賜百物的神。這是聖經傳達給我們的一個重要信息。保羅寫道:「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麼?」(羅八32)答案十分明顯。

彼得在這裡的第3節給我們一個重要的提醒:「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祂已把新生命和活出這生命的能力賜給我們;那麼,我們為何會經常軟弱跌倒呢?

神還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了我們」。我們可能知道這些應許,可是,卻沒有常常祈求神使應許實現。彼得指出,神知道我們活在墮落的世界中,要經常面對從世界而來的各樣試探,於是,祂賜給我們這些應許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幫助我們勝過試探。

神既已做成這一切,我們還要做甚麼呢?彼得在第5至7節列出七項特質,是我們在基督裡成長過程中必須建立的。

彼得說:「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德行」這個詞,可解作美善或優良的品格,甚或是不計代價而堅持正義。這是一種擇善而從的品格。

「知識」是人生的準備,為的是要幫助我們作出正確的抉擇。「節制」就是要有自律的思想和生活。堅韌或執著表示無論遇到甚麼,都堅決尋求並遵從神的旨意,即是面對試煉時的「忍耐」。

「敬虔」是承認神是我們生命的主,並讓神的話語光照我們的人生,凡事謹遵祂的話語而行。「敬虔」是人生的態度;而「愛心」則是敬虔生命的流露。

這七項特質是基督徒生命的成長標記。我們不妨檢視自己,看我們已擁有多少這樣的特質。要緊記,神已將我們每天為祂而活的一切所需都賜給我們,所以,我們今天要凡事信靠祂、感謝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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