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

基督教新聞

2009年6月8日星期一

參孫偏行己路(轉載)

讀經: 士師記十四章1至9節

參孫認識了一個女子,他的父母卻不喜歡。這很不尋常嗎?其實父母通常都不太認同兒女的選擇,這本不足為奇。況且,這個女子是一個異教徒。用現代的話來講,我們可以說她是非信徒;這麼多年來,這種情況屢屢發生,真是令人頭痛!

參孫的父母苦苦相勸,若用今天的方式表達,他的父親大致對他說:「難道教會裡沒有一位姊妹值得你追求嗎?你在哪裡認識這個女子的?是在派對?噢,你本不該去這種地方啊!」問題便由之而起。

參孫怎樣回答呢?他說:「我喜歡她,我要娶她為妻。」(接著的第4節顯然是由撒母耳加上的,他很有可能是本書的作者,他在事後回顧,認為這是神容讓此事發生的原因。)

參孫曾經數度面對生命的危險,全靠神賜給他力量才得以死裡逃生。第5、6節是兩個神蹟的事例,參孫當時手無寸鐵,但神的靈卻臨到他的身上,使他輕易擊倒獅子。

有時,連基督徒也覺得很難面對「手無寸鐵」的情況。他們認為必須要有大型活動或高等學歷才能解決問題,其實擁有這兩樣皆不是問題,問題出在我們只倚靠這些東西,而不倚靠神的靈。沒有任何東西能取代神的能力。

參孫還在其他場合展示這種超凡的力量。然而,神將這種力量賜給他,是要他用來拯救以色列人,但他卻常為娛樂自己和保護自己的安全而用之。

參孫的例子引發我們思想一個問題:我們如何運用神賜給我們各人的屬靈恩賜呢?我們是為了榮耀自己,或是為了榮耀神和實現祂賜予我們恩賜時的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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