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至10節
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篇,描述他在犯罪以後,至他向神認罪和得蒙赦免這段期間的感受。他知道自己犯了罪。神不喜悅他所做的事,可是卻沒有離棄他。
大衛說:「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每日每夜,他靈的深處,正經歷我們所言的「深深懊悔」。
主怎樣對付大衛呢?先知拿單來到他的面前,講了一個比喻,令大衛醒覺自己的罪。這還不足夠。拿單更直言指斥大衛,說他就是那個罪人:「你就是那人。」(十九7)
拿單指出大衛所犯的罪(9節)。他藐視神的話,殺了烏利亞,奪了他的妻。聖靈藉著拿單的話,揭破大衛的詭詐和掩飾。
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痛悔地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他祈求神的憐憫,最終在神的恩典中得著憐憫。
大衛認罪之後,拿單對他說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話,留意第13節下:「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神早已赦免他,但神卻希望他認罪,以至他們的關係得以復和。
有些時候,罪要被公開,才能勝過罪的綑綁,關係才能得以重建。公開認罪有時是必須的,但一般而言,只需向被罪所傷及的人認罪。
神的赦免會不會有極限呢?不會,只要人是真心認罪悔改,神就必定赦免。只有一種罪是神不能、也不會赦免的,那就是堅持不信神。
經文反思:
「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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