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羅馬書十四章12至23節
一位年輕信徒致電給我,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牧師,聖經有沒有列明,甚麼事情我們可以做,甚麼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呢?」你會怎樣回答這個問題呢?
基督徒該有怎樣的品格行為,聖經已為我們提供了主要的答案。基督徒應不應該騙人或撒謊?聖經的答案是「不」。基督徒應不應該與未信者結婚?聖經的答案是「不」。聖經還有許多類似的明確指示。
不過,有不少問題是沒有明確答案的。我們今天的社會文化與聖經時代有很大分別;因此,我們必須解釋聖經所定下的原則,了解它們該怎樣應用在自己身上。
因為這個緣故,基督徒中間便會就某些事情的看法出現分歧。我們的背景會影響我們的行為。正如年輕人對事情的看法,會跟父母不同。究竟誰是誰非?我們如何判斷呢?
每間地方教會都該為信徒的行為操守提供一套準則和指引。當信徒逾越這些準則時,就要執行紀律。不過,即使有部分教會嘗試為每種行為訂定準則,卻也不可能為每個信徒判斷每件事情該做或不該做。
信徒仍然要自行判斷。我們的決定要按照聖經的亮光和心中聖靈的引導來作。與牧者或基督徒朋友商討,也會有一定的幫助。
在接著的幾天,我們會一起思考這個使我們踏上蒙福之路的重要課題。妥協和讓步通常都不是正路,當神的話語充滿我們的思想,當聖靈住在我們的心中,我們必能知悉神的心意。
反思的經文: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詩卅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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