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羅馬書十三章8至10節
這個教導包含兩方面。首先,基督徒不應在債項上虧欠人,必須定時付清一切賬單和債務。我們的社會講求信用,因此,基督徒必須作忠心而誠實的管家,在這方面作個好榜樣。
其次,保羅在第8節下半句教導我們,在愛人的事上,我們卻要常常覺得自己是虧欠人的。
保羅已經在前面的部份談論過愛,他也指出,我們必須要放下一切爭競、嫉妒和驕傲的心態,憑著愛心運用恩賜服侍人。
如今,保羅更將這種愛伸展至所有人。這裡所講的「愛人」,除了是愛信徒之外,當然還擴展至未得救的鄰舍、朋友、同事和其他所有人。
保羅突然明白到,愛如何能成全律法,特別是十誡的律法。我們若真正愛神,還會敬奉其他偶像嗎?還會隨便用神的名起誓嗎?你會怎樣對待所愛的人呢?
我們會偷取愛人的東西嗎?假如丈夫虐待妻子,你認為他愛妻子嗎?他能夠藉此向妻子證明他的愛嗎?
今天,我們並不是靠守律法來賺取救恩。但由於我們已經得救,神的愛已在我們心中;因此,當我們自覺虧欠神和人的愛,我們就發現自己正成全了律法!因?我們所行的,甚至願意超越了法律的要求。這正好證明我們是屬乎神的,因為神就是愛。作為神的兒女,我們豈不該更像天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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