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約伯記四章1至6節,12至19節
幾個朋友默默聆聽約伯發出連串的質問(三章)。接著,他們便輪流開口回答他的問題,全都堅持同一個要旨:無罪的人不會受苦;換言之,約伯一定是犯了大罪。他們顯然不明白整個事件的意義。
這三位「探病的訪客」開始滔滔不絕地說話,可是,卻不理會約伯的感受。而且,他們言之無理,也不明白神的工作;他們的話對約伯毫無助宜,以致約伯哭喊:「我需要的是朋友。」他們自稱是他的朋友,卻沒有做朋友該做的事。他們本該用心聆聽他,為他或與他一同禱告;他們本應感同身受,理解他的處景;他們卻完全沒有。所有這一切對我們幫助朋友時有甚麼提示呢?
以利沙首先發言。他提出兩個要點:「我得了默示,因此我有資格評論你的狀況。(12至16節)其次,所有苦難都是因為罪,所以,約伯,你一定是犯了罪。如果是我,我一定會尋求神,將自己交在神的手中(五8)。」
比勒達的話更加率直。他在第八章責備約伯(八1至2節)。在第4節,他指控約伯的兒女一定是罪有應得。他更在8至10節說:「你追念你的先祖對你的教導,他們一定同意我們的說法。」
瑣法是最沒有同情心的一個。他甚至指出:「你還有一些罪,是神沒有追討的!」(十一6)。換言之,神已經從輕發落。
他們三人各自發言三次,約伯每次都作出回應。他們的言論基本上都是錯的。約伯經歷試煉,並不是因為神要懲罰他的罪;反之,乃因神相信約伯有足夠的信心經得起試練,而這是另外一個故事。
明天,我們將會繼續看約伯經歷試煉時的言語,特別是他怎樣回應他的所謂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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