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

基督教新聞

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

救主接受審訊(轉載)

讀經: 馬可福音十四章53至65節

在彼拉多最終下令將祂釘十架之前,基督面對了五至六次審訊。祂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後,首先被帶到曾當大祭司的亞那面前。亞那因為違抗羅馬的法律而被罷免;雖他還在幕後操控大權,但他在審問基督時並沒有太離譜。

接著,基督被帶到現任大祭司該亞法那裡(約十八24)。有兩個人來作假見證控告基督,但兩人的見證卻不相合。大祭司最終用了一個詭計來使基督開口,要祂用立誓的方式來回答,說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是歷史中最關鍵的一刻,基督大可以作出妥協,就可能逃過一死,法庭寂靜無聲。但基督回答說:「是的,你說的是。」祭司們認為這是「褻瀆」神,一致同意祂該當死刑。時約破曉,猶太人公會開會決議要把基督處死(可十五1)。他們把祂解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 。

祭司們知道,單是控告基督褻瀆,不足以判祂死刑;於是,他們便毀謗祂違抗凱撒的命令,這是嚴重的罪行。彼拉多找不出祂有任何罪行,為了避免作決定,便將基督送到希律那裡;但希律也查不出基督任何罪狀,又把祂送回彼拉多處。

彼拉多不得不作出判決,他下令釋放巴拿巴,卻判基督釘十字架。基督是完全無罪和無辜的,卻要被判死刑。我們當然知道是何原因:祂是為了代替我們,祂承受這一切,以致我們可以得蒙赦罪。正如彼得所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為此,我們今天只要接受祂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便可與神和好。這正是神在永?中所定的計劃,再按著祂所定的時間推行出來。約翰福音三章16節表述了整個救恩計劃,何不安靜地、敬虔地反復閱讀這節經文,為著神所作的重大犧牲,衷心地感謝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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