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路加福音二十二章7至16節
所有猶太男子都要按照律法的要求,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逾越節晚餐之後,是接連七天的無酵節;逐漸地,當地人稱之為「逾越節週」。
基督指示門徒到哪裡守逾越節筵席,實在是十分有趣。請再讀10至12節。男人是極少拿著水瓶在街上走的,但他卻是彼得和約翰要跟著的人。福音書其他地方每次採用「跟著」這個詞,都是與跟隨基督有關。但這裡卻對我們很有啟發,那個男人轉彎,他們就要轉彎;他走到哪裡,他們也到那裡;當他止步,他們便要止步。這豈不是我們跟從基督,並按著祂的引領行事的最佳寫照嗎?
逾越節的筵席要頗花一番功夫準備。他們要買一隻羊烤了,還要準備無酵餅、苦菜和其他物品。那個男人究竟是誰?那間大樓是誰的?基督是否預先與戶主作好安排等等問題,我們都很想知道。那間樓房要足夠容納13人。
逾越節宴席通常長達四到五個小時,猶太人以此紀念先祖在出埃及的前一晚,滅命的天使看見猶太人門楣上的血,便越過,不進入擊殺那戶的長子。這是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祂流出來的血遮蓋和潔淨了我們罪。
基督在席上的話,實在是很意味深長。祂說:「我一直渴望與你們同吃這筵席。我知道它意味著甚麼,和將要有甚麼發生。這實在是最後的一次逾越節筵席。自此之後,將要慶祝另一件事──就是我在十字架上為你們被釘死。」門徒當時並不明白基督的意思,但後來終於醒悟。現在我們當然明白基督的意思,並要為基督感謝神,祂就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請再次為基督所成就的一切讚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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