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

基督教新聞

2010年5月3日星期一

宗教或救恩?(轉載)

讀經:馬可福音七章1至13節

  耶路撒冷與加利利相距超過115公里;可是,有些法利賽人卻不惜遠道而來,為的只是攻擊耶穌。法利賽人雖然相信神,但他們卻在神頒布的律法以外,制定了許多繁文縟節,要求眾人去遵守。他們相信,他們只要做足這些表面的工夫,就能贏得神的稱讚。因此,他們只關注外表的禮儀守則,卻沒有留意自己的內心是否與神和好。

  有人以為自己一生謹言慎行,就必能得著神的喜悅;但其實神的心意,卻是渴望人能夠全心全意地去愛祂和敬拜祂。這種誤解實在令人感到可悲。

  由於法利賽人在神頒布的律法以外,加添了很多新的規條,因此,他們的規條至終便取代了神的律法。基督指出他們如何虧待父母,就是一個明確的事例。(9節)

  基督只想破除法利賽人所制定的種種人為法則,幫助百姓明白到,他們只需要遵從神的教導,並與神建立和好的關係,就能討神的喜悅。基督經常教導人說,神最想與人相交,不希望我們與祂之間被罪所阻隔。

  但法利賽人卻認為,人若不遵守他們的規則,就是犯罪。他們所關注的是人的行為。然而,基督卻指出,罪是關乎我們內心的污穢──那不是我們雙手表面所看到的污垢,而是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罪污。

  你明白到兩者的分別嗎?宗教只是關注我們的行為,然而,救恩卻是要處理我們心中的罪,而只有神才能為我們徹底清除罪污。

怎能洗去我的罪?
只有靠耶穌寶血。
怎能使我變得完全?
只有靠耶穌寶血。」

經訓:「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必要赦免我們的罪。」約翰壹書一章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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