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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朝聖者的生活準則(轉載)

讀經:彼得前書二章11至25節

  新約有多處經文為基督徒提供了生活的指引。如今,我們嘗試把這段經文所提出的指引分列如下:

1. 過聖潔的生活。(11節)
2. 品行端正。(12節)
3. 遵守地方的法律。(13-15節)
4. 謹言慎行,不要濫用自由而犯罪。(16節)
5. 盡忠做好主人吩咐的工作。(19至20節)
6. 若受到虛假的指控,要學效基督的榜樣。(19至20節)
7. 牢記基督的榜樣。(21-23節)
8. 以「在罪上死,在義上活」的態度來過活。(24節)
9. 順從大牧人的引導。(25節)

  彼得在第11節勸勉信徒,要以上述的標準來過活。他提醒我們,我們就像一個旅客,來到另一個國家暫居,所以我們必須活出美好的行為,否則便會令我們所屬的國家蒙羞。

  基督徒可能要與未信的家人一起生活,但他們的行事為人,卻必須堅持信徒的原則,不隨波逐流。如此,他便能夠在他們面前為信仰作美好的見證。

  這些行事為人的準則,涵蓋了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包括他的私生活、家庭生活、與上司的關係,以及公民的責任。我們無論作甚麼,都要以基督作為典範,因為基督從沒有犯罪,也沒有任何不忠實的行為。

  我們能夠做得到嗎?當然可以。只要我們在神面前立志,祈求神的幫助,聖靈就必加力和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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