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希伯來書五章1至10節
透過昨天選讀的經文,我們已知道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我們今天將會更深地了解這位大祭司和祂的工作。今天我們只會專注探討前六節,其餘的四節將會留待明天繼續。事實上,這章經文一直至十章39節,都是論及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當中雖然加插了其他主題。
這六節經文解答了好幾個問題,它們包括:基督真的有足夠資格作大祭司嗎?祂是否履行大祭司的工作?是誰選立祂作大祭司?請先看以下的比較:
舊約的大祭司需具備:
從人選出來──基督符合這個條件。
是奉派替人辦事──基督符合這個條件。
是辦理屬神的事──基督符合這個條件。
能體諒那愚蒙和失迷的人──基督符合這個條件。
惟要蒙神所召──基督符合這個條件。
祭司是站在神與人的中間,處理人神隔絕的核心問題──就是人的罪。這正正是耶穌基督的工作──祂將自己獻上,為所有人獻上了最大的贖罪祭。
基督定意要親自成全這項工作。請翻到希伯來書十章5至9節。那裡記載父怎樣呼召祂的兒子,基督如何歡喜快樂地回應。祂是因著神的旨意而來,為的也是成就神的旨意。我們今天有一位何等奇妙的大祭司!
反思:
我們的大祭司願意體恤那些愚蒙和失迷的人,我們又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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