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約伯記三十一1-40
三十一. 自言遭受苦難仍不背道
1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2 從至上的 神所得之分,從至高全能者所得之業是甚麼呢?
3 豈不是禍患臨到不義的,災害臨到作孽的呢?
4 神豈不是察看我的道路,數點我的腳步呢?
5 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
6 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稱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
7 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
若有玷污粘在我手上;
8 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
9 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
10 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她同室。
11 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
12 這本是火焚燒,直到燬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
13 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14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
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
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16 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或叫寡婦眼中失望;
17 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孤兒沒有與我同吃;
18 (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
我從出母腹就扶助寡婦(註:“扶助”原文作“引領”)。)
19 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
20 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
21 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
22 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
23 因 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他的威嚴,我不能妄為。
24 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
25 我若因財物豐裕,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
26 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
27 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
28 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 神。
29 我若見恨我的遭報就歡喜,見他遭災便高興;
30( 我沒有容口犯罪,咒詛他的生命。)
31 若我帳棚的人未嘗說:“誰不以主人的食物吃飽呢?”
32( 從來我沒有容客旅在街上住宿,卻開門迎接行路的人。)
33 我若像亞當(註:或作“別人”)
遮掩我的過犯,將罪孽藏在懷中;
34 因懼怕大眾,又因宗族藐視我,
使我驚恐,以致閉口無言,杜門不出;
35 惟願有一位肯聽我!
( 看哪!在這裡有我所劃的押,願全能者回答我。)
36 願那敵我者所寫的狀詞在我這裡,
我必帶在肩上,又綁在頭上為冠冕。
37 我必向他述說我腳步的數目,必如君王進到他面前。
38 我若奪取田地,這地向我喊冤,犁溝一同哭泣;
39 我若吃地的出產不給價值,或叫原主喪命;
40 願這地長蒺藜代替麥子,長惡草代替大麥。
約伯的話說完了。
約伯記其中一個精彩的面向,就是展示一個人如何既表現完全的人性,又滿有屬天的特質。
約伯嚐盡了人在極大損失失落中的所有心境,他公開發洩自己的憤怒、沮喪和焦慮的情緒。與此同時,他沒有偏離,在苦難中堅定不移,始終如一。在他似乎要咒詛神、離棄神的那一刻,他卻重申自己對神忠心不渝,即使他不明白所發生的事。約伯誓要在悲慘的景況中持守他的正直。
這樣的委身對領導工作至關重要,因為:
1. 領袖必須具有遠見,雖然他們無法看到將來的一切。
2. 領袖必須實實在在由神來掌管自己的生命,而不是假裝。
3. 領袖必須樹立謙卑的榜樣,認同追隨者所受的限制。
4. 領袖必須有穩定的表現,把生活建基於品格而非感受。
5. 領袖縱然不知道明天將會發生甚麼,但卻知道是誰掌管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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