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句

基督教新聞

2010年11月11日星期四

天上的財寶(轉載)

讀經: 馬太福音六章19至24節

基督徒可以把財寶積聚在天上,這是非基督徒辦不到的。我們此刻雖然看不見自己積聚了甚麼財寶在天上,可是,我們卻可以放心相信,它們肯定比世人積聚在地上的金銀財寶,更有永存的價值。

我們太容易相信自己可以永遠保住金錢和財產,不會失掉它們。可是,在現實中,我們卻在很多情況下會失掉或被別人奪去財產。

我們的主並沒有說,我們不應賺錢或置業。我們需要用錢來維持生計。但假如我們的心思意念完全被金錢所佔據,每天的生活只懂得鑽營賺錢;那麼,我們就會完全看不見自己的屬靈需要。我們需要學習善用錢財,不單用來滿足本身的需要,更要慷慨解囊,幫助有需要的人,以及用來支持普世的宣教工作。

並非只有富人才能夠參與神的工作,或積蓄財寶在天上。主所看重的,是那些收入微薄卻樂意奉獻的人。保羅曾經引用基督的話來勸勉信徒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

第24節也提醒我們,我們不能同時事奉兩個主。一個以「賺錢致富」作為人生目標的人,不可能同時積財寶在天上。

我們要決定誰是人生的主人──是我們自己還是基督。這個決定將會影響我們如何運用神所賜給我們的一切。

倘若我們以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主,那麼我們生命中的一切便要交由祂作主。我們只是以管家的身分來管理生命中的一切;我們的時間會用來服侍主和參與祂的工作;我們會讓聖靈在我們的生命中工作,透過我們的生活言行來榮耀基督。我們不用告訴別人,別人也可以看見誰是我們的生命之主。

反思:

我能否凡事以基督為主,無論作甚麼事,都是為了榮耀基督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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