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路得記一1-22
一.以利米勒攜妻及子居摩押地
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裡。
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
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5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拿俄米帶兒婦離摩押
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
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她們就放聲而哭,
10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
11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2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
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15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
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17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18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
拿俄米路得回到伯利恆
19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20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註: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註: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22拿俄米和她兒婦摩押女子路得,從摩押地回來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
為達成目標,每一個領袖都需要人力物力等資源,但委身超越這一切。領袖委身於機構的使命和目標,資源就會跟著出現。
就在以路得命名的這卷書的第一章,路得在失去丈夫之後,依然決定與她的婆婆拿俄米在一起。她並不知道,自己的委身給她開了很多出路。在艱難時期,路得找到工作,在異地他鄉,她找到朋友,並最終嫁給波阿斯,開展另一段婚姻。最特別的是,神將這個摩押女子納入以色列家族,成為基督家譜中的一員。她所生養的孩子竟然成了彌賽亞的先祖!
關鍵是甚麼?關鍵在於委身。領袖除非委身,否則就只會猶疑不定。就在領袖明確委身的那一刻,神開始工作,一連串事件就開始湧現。人無法預測的各種事件、相遇、人物,以及物質的支援(超過人所求所想)都開始出現。這一切,都始於領袖堅定委身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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