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利未記十八章1至5節、30節
神的話語一再提醒我們,當我們重生進入神的家,我們就要按照天父的期望,過聖潔的生活。
利未記從第十八章開始,便進入全書的最後一個環節,關係到神的百姓應如何過每天的生活。以色列民既是神的子民,神當然期望他們過分別為聖的生活,與別國的人民不同。我們在餘下的篇章,將會看到很多生活守則,包括了各種指示和規條。
神在第2節開宗明義地表明:「我是你們的神」。這句話在餘下的篇章出現超過50次,顯示神要不住提醒百姓重視祂與他們之間的關係。
請注意,說這句話的神,不是異教之中的一個神祗,而是獨一的聖潔真神;不是一個默不作聲的神,卻是一個不斷將心意向人顯明的神;不是一個已死的神,卻是一位永生神;不是一個不理世事的神,卻是一個察看一切的神。
新約聖經不斷重申這裡所提出的各項原則。我們可以翻到哥林多後書六章14至18節,便可看到神期望我們今天怎樣過活。
利未記十八章3節指出一個最首要的原則,就是我們不要隨從世界的標準過活。以色列的子民不要像埃及人或迦南人那樣過活。埃及是世界的典型;迦南是肉體的典型,兩者在神的眼中都是犯罪墮落。
以色列人卻要以神的話語作為生活的準則。請讀第4和5節。聖靈如今住在信徒心中,幫助信徒明白神的心意。
遵行神的旨意並不等於守律法;只著重外表的行為而忽略內心的敬虔,只會使人變成偽君子。我們只要讓神的愛充滿我們的心,並以神的話語作為指引我們每天生活的良朋,神必保守我們不會變成死守律法的偽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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