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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08年12月29日星期一

祭司的失敗(轉載)

讀經: 利未記九章23節至十章3節

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跟前幾天是何等不同!在第八和九章,一切都是按照神的吩咐而行,因此出現一幅蒙福的景象。甚至有火從主面前出來,燒盡祭壇上的供物。
但如今,我們忽然看見審判和死亡。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究竟犯了甚麼罪呢?

當亞倫首天擔任大祭司的工作將盡,他的兩個兒子各卻從外面的營火拿來一些燒著的炭,放進自己的香爐裡面。可是,香爐只可以用神特定的火。留意第1節說:「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他們的罪正在於此。

神曾經用火燒盡祭物來表示祂悅納摩西所做的一切;但此刻,神卻用火來施行審判。同樣地,在初期教會的時期,聖靈曾經降臨在使徒和信徒身上,讓他們得著能力(火同樣象徵聖靈),可是,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卻因為欺哄神,遭到聖靈的審判而猝死。

這兩齣悲劇的背後都隱藏著同一個教訓,摩西在第3節所說的話便直接道明:「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

亞倫突然之間痛失了兩個兒子,該怎麼辦呢?在第6節,我們看見神吩咐他不要為兒子的死哀哭,反要繼續事奉。對亞倫來說,這絕非易事,但我們從中得到的教訓卻是:別人的罪和失敗,不應成為我們事奉神的障礙。

這是一齣慘痛的悲劇。但願我們能夠緊記,神是聖潔的,祂期望祂的兒女都能表現出聖潔和順服;對領導崗位的信徒就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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