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加拉太書一章11至24節
我們從報章經常讀到有關人身攻擊的新聞;但這其實並非今天所獨有。在加拉太教會的一些猶太人,由於要維護本身的立場,便不單攻擊保羅所傳講的福音,更恣意毀謗他。
他們藐視他,質疑他作使徒的位份。他們曲解他所宣講的福音,也攻擊他對外邦人的事奉。我們在這裡看到保羅的部份回應──他透過講述自己的見證,來表明自己的生命如何得著改變,並證明確是神差派他作使徒的職份。
聽別人講述自己如何在罪中得蒙神拯救的見證,實在很能激盪人心。保羅首先告訴我們,他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之前是個怎麼樣的人。他說:「你們都知道我是個怎樣的人。我並非在基督徒家庭中長大。反之,我憎恨基督,憎恨教會;我試圖用盡方法來摧毀它。作為正統派的猶太人,我自問比其他同齡的年輕人更熱心。我不單做足律法的一切要求,而且還逼迫基督徒。
「但是在某一天,我遇見了基督,發現我從前所謹守的所謂『義』,在神眼中原來是毫無價值的。於是,我接受基督,成了一個新造的人。你們如果想證明福音本是神拯救人的大能,只要看看我的生命和基督對我的改變就可以了。還有別的『福音』可以成就這事嗎?你們知道是沒有了。
「你們既然關心我的使徒職份,那麼,你們知道我信主之後,接著發生甚麼事情嗎?神帶領我去到阿拉伯的沙漠住了三年。那期間,神親自教導我明白舊約聖經的意思。我終於明白舊約聖經的許多經文,原來都是預表基督。而且,我在那裡領受了我所傳講的信息,以及神親自呼召我作使徒。後來,我去到耶路撒冷的教會,全教會都為神在我身上的作為讚美神。對於我所傳講的福音,你們還需要其他證明嗎?」
我們今天能否反思:神如何改變我們的生命,以致我們可以藉此來證明福音的大能?神的本意是希望福音能改變我們。我們經歷到這種改變嗎?別人能否在我們的生命中看見耶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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