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以西結書三章4至7節,16至27節
神可以呼召任何年齡,或任何靈命成長階段的信徒承擔特別的服侍。以西結30歲的時候,蒙神差派作祂的先知及代言人,他要將神的信息傳給一群需要聽見神話語的同胞。然而,最需要神話語的人(7節),卻往往是最不肯聽從的人(7節)。我們許多人向人作見證的時候,不少時候都會嚐到被拒絕的滋味。
神把一個沉重的責任放在以西結的肩頭:神要他將警告的信息傳給以色列民。他如果失職,神便要追咎他(18節);百姓若不肯悔改,他們便要受罰,以西結卻要免責。這個原則不單適用在不信者的身上,那些離義行惡的「義人」,也都同樣合用(20節)。以西結對兩批人都有責任。
我們今天對已得救或未得救的人,都同樣有類似的責任。神希望祂的兒女作祂的代言人;祂希望我們作祂的代表去接觸其他人。祂要把信息傳給他們;我們便是祂的使者,祂已將責任交付我們。
我們只要願意,神便會在某些時間、某些場合和機會,使用我們去向某位信徒說話,祂希望我們互相扶持;但我們務必要以慈愛和禱告的心來作這工。有些基督徒最喜歡糾正別人;他們會直斥任何人──甚至是他們的教會。然而,結果卻是令弟兄姊妹受傷,甚或是教會分裂。如果我們這樣做會傷害他人或在彼此閒留下裂痕,最好還是讓聖靈親自作工吧。
不過,神仍然希望我們順服地為祂作見證,也期望使用我們各人作祂的快樂使者,讓我們都不要令祂失望。求問神今天祂希望你為祂作甚麼,再靜心等候祂帶給你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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