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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

我們有得救的確據嗎?(轉載)

讀經: 約翰壹書五章7至13節

昨天我們談到,我們只要接受基督為我們成就的事,我們便會獲得新的產業。然而,我們又說過信徒很容易有疑惑。事實上,我們的敵人撒但一直要在我們心中散播疑惑。因此,任何基督徒都會遇到試探,不論老少。

我們怎能克勝疑惑呢?我們能否絕對肯定,我們的罪已蒙赦免、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正走向天堂?是否應該說「我盼望我的罪得蒙赦免、我盼望我是神的兒女,以及如果我繼續為主作工,也許可以上天堂」會更恰當呢?有些人確是教導這種真理的。

然而,慈愛的神已經在祂的話語中給了我們這個問題的答案。整本新約雖然都有這方面的清楚教導,但有一卷書卻似乎是特別為了回答這些問題而作,那就是我們今天查考的約翰壹書。請再讀第13節。這封書信是寫給信徒的──換言之,他們已獲得救恩。作者直言他寫這卷書,是為了讓他們知道自己有永生──這就是得救的確據。「相信」之後,便會「知道」。

確據可以定義為信心、肯定、一個嚴肅的承諾或保證、誓言某件事的真確。一位聖經教師曾經寫道:「信徒可以堅定不移地相信,他因著相信基督,如今已得著救恩,這救恩是永遠屬他的。」

能夠堅定地表示「我知道我是神的兒女;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我深信祂能保守我、我的靈魂和我委身於祂的生命」,實在是好得無比。

若沒有確據,便會損害我們為基督作的見證、妨礙我們所作的服侍,且窒礙我們的靈命成長。因此,我們要緊記:相信基督就得著救恩,相信神的話便得到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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