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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

願神得著當得的榮耀(轉載)

讀經: 約翰福音十七章1至10節

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是一段有關禱告的重要經文,我們從中看到耶穌怎樣向神祈禱。在這段簡短的經文中,有一個詞至少出現了5次,你可以把它找出來嗎?──它就是「榮耀」。

在學習禱告的過程中,我們今天要學的,也許是當中最難的一項功課;因為它教導我們:我們祈求神去成就某事的目的,乃是為了讓神得著當得的榮耀。這項祈求聽起來容易,但讓我們先停下來想一想:我們通常是為到甚麼事情向神祈求的?是否只為滿足我們本身的心願和期望?抑或,我們之所以為到那些事情向神祈求,完全是為了讓神得著榮耀?也就是說,當神成就我們的祈求,神就會得著榮耀。

舉例說,一位信主的姊妹,為甚麼要求神幫助她的丈夫戒除酒癮呢?是為免他飲醉之後大吵大鬧,使她的生活不得安寧?是為了使她不再在人前丟臉?抑或,她為他禱告,是希望神賜他救恩,使他成為一個新人,以致他能榮耀神?這兩種心態之間只有微妙的分別:一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困擾,一是為了神的榮耀。神當然會為我們解決困擾,然而,我們卻有否記掛著神的榮耀?

然而,我們從經文之中,卻看到基督全心全意地祈求神得著榮耀。祂向神禱告說:「願你榮耀你的兒子」,祂為甚麼這樣祈求呢?祂這樣祈求是為了甚麼目的?難道是為了自己?不,讓我們看看緊接的下一句:「使兒子也榮耀你。」

因此,我們應該經常檢視自己的禱告。我們所祈求的,全是為了滿足自己嗎?只懂得祈求神賜予自己各樣好處嗎?抑或,我們能夠真誠地向神說:「父啊,我祈求你成就這事,為的是讓人看見你是一位垂聽和應允禱告的神。我會將頌讚和榮耀全歸於你!」

經訓:

「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

詩篇一四五篇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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