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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新聞

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

與神相交的證據(轉載)

讀經: 約翰壹書二章1至2節

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只有兩節,但它們的含意卻極深。它們關係到我們與天父的相交──你知道嗎?我們的天父渴望與我們相交,更甚於其他一切。當你知道後,是否大吃一驚呢?

約翰壹書一章5至10節清楚告訴我們,每個信徒都仍有罪性和犯罪的可能;我們的舊本性總是死纏不放,一直要到我們離開身體這軀殼,回到榮耀的天家,才能完全擺脫罪性。約翰在這裡的第1節再次指出:「我承認每個信徒都仍有罪性,但繼續犯罪卻是不對,也是神所不容的。」

約翰把收信者視作家人般勸勉說:「我的小孩兒,你們快將進到世界。但不要忘記你們的身分,我希望你們要保持家的聲譽。神必幫助你,但有些事情是你們絕不可以去做的。你萬一犯了罪,就只管回到神那裡,因為神已經為你提供了一個處理罪的方法。然而,我當然希望你們不要犯罪,因為你們是神的兒女。」

當約翰說:「若有人犯罪」,他是指到偶然一次被過犯所勝,而不是持續不斷的犯罪。即使我們每個人都渴望過討主喜悅的生活,但我們必須承認,我們還是經常被罪所勝。我們若然犯了罪,該怎麼辦呢?趕快回到家裡。「如果你遇上麻煩,你身邊總有一個人會幫助你去解決。」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這人的隨時幫忙,因為祂就是耶穌基督,祂必能幫助我們。

當我們犯了罪,基督會站在父神面前,為我們求情:「父啊,這人是我們家中的一個孩子。他已經被我的寶血遮蓋。他雖然犯了罪,但我已為他的罪受了刑罰,請你赦免他吧!」

我們的敵人撒但經常在父面前指控我們,所以,我們更需要基督為我們代求,因為天父總必聽祂。

約翰還提醒我們,基督不單為我們的罪受死,祂更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要處理本身的罪之同時,更要關心普天下的人同樣要解決罪的問題。基督是我們的代求者,但祂同時也是普天下人的代贖者。將祂為普天下人成就的工作傳給所有人知道,乃是我們當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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